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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检察院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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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检察院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
本报讯(符平才)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大方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拓创新,着力开展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努力在“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上有新作为。通过采取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进一步加强革命先烈纪念设施等红色文化资源管理维护,确保珍贵红色文化遗产妥善保存和延续,革命文物能够充分展示原有历史风貌,复原革命历史场景,为赓续精神血脉贡献检察力量。
大方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等主管部门以开展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摸清辖区内红色资源底数,全面排查保护现状,建立管理台账,为进一步规范科学保护奠定坚实基础。针对辖区内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院找准监督切入点,督促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制定保护方案,从明确责任人、细化保护措施、跟进修缮进度等方面,加大保护力度,红色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得到大幅提升,日常管理、修缮、保护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先后多次走访辖区文物保护单位,针对文物单位存在建筑年久失修、损毁严重、存有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跟踪问题整改,防止检察建议“一发了之”。在开展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文物保护专项工作中,该院发现瓢儿井红九军团政治部指挥所遗址、七家田战斗指挥所遗址损毁严重,先后向相关乡镇、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整改落实。经过“回头看”,大方县瓢儿井红九军团政治部指挥所遗址已经修缮完成、七家田战斗指挥所遗址已经重建完成,恢复了遗址原貌,将建设成为大方县红色教育基地,该案被选为全省典型案例。同时,该院探索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建立长效机制,与相关单位建立信息实时共享、案件线索移送、取证技术支持、联席会议、联动宣传等常态化文物保护协调管控机制。
为切实办理好保护红色文化资源专项公益诉讼案件,一方面,大方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向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积极争取支持。另一方面,该院加强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等部门沟通协调,针对辖区红军墓、指挥所遗址等红色文化资源,督促聘请专业设计公司因地制宜制定维修方案,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文物保护有机衔接。在加强保护的同时,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红色文化资源,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真正盘活红色文化的内生价值。
大方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以案释法,在检察新媒体平台,主动宣传本地红色资源,讲好本地红色故事,营造了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的浓厚氛围,让群众自觉守法并主动投入到红色资源保护的实践中。同时,该院充分利用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村级法治副主任契机,通过开展进学校、走社区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红色资源保护法治宣传40余次,受众6000余人,让更多的群体了解熟悉保护红色资源的重要意义。
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下一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关注红色文化资源保护领域,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为促进红色文化资源得以修复和传承,切实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的良好氛围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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