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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校园安全督查
  本报讯(杨芷茜)为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建设“平安校园”,近日,罗甸县人民政府、县检察院、县教育局组成督查组到沫阳中学开展暑期校园安全及防溺水工作督查,就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督查组表示,教育局将督促学校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建设和防溺水工作。
  督查组指出,学校是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的主体,要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坚决整治校园周边各种安全隐患,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护墙”。
  督查组表示,要持续强化校园安防建设,切实压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尤其是暑期放假,青少年下河游泳溺水事故频发,学校需要加强防范溺水安全宣传。针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学校要积极整改,配齐校园安防设备,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校园安全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是否能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校园安全保障必须时刻在线,不留短板、不存漏洞、杜绝盲区,坚持防患于未然。
  近年来,罗甸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参与“平安校园”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必修课”,深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合作。深入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各类风险隐患,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护墙”;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延伸检察触角,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为学校教育提供法律服务;督促整改再落实,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手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补齐安全漏洞短板,确保校园安全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推动平安校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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