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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检察院
全力筑牢养老诈骗“防护网”
本报讯(黎鳌钦 郭伟程 记者 罗翔)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反诈意识,独山县人民检察院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一批保健品诈骗案件,受害人达200余人,且多数都是70岁以上的老年人,通过办理上述案件,为老年人守住了自己的“钱袋子”、提高防范养老诈骗意识。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中先后发现,“独山县某某艾灸馆、某某商铺、某某养生馆、某某保健品经销部、某某健康管理中心”等养生馆和经销部在做艾灸体验的过程中,分别组织30至60名老年人,通过播放视频的方式对其销售的保健食品进行宣传,该宣传内容中有保健产品具有治疗疾病功能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经销商对老年人食用保健品做虚假宣传的行为,可能会对广大老年人群体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侵害。承办公益诉讼案件的检察官立即与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并向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加强对该县经营保健产品个体工商户及经销商进行全面检查和抽查,对抽检的结果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进一步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的能力,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制订了《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开展专项执法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商请独山县人民检察院派员跟踪监督执法。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经营户120户次,发放宣传资料1900份,排查出问题线索21条。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独山县某某艾灸馆、某某商铺、某某养生馆、某某保健品经销部、某某健康管理中心”等七家养生馆和经销部,共查扣七种保健产品,违法销售保健产品涉案金额达110万余元,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经销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在办案过程中,由于部分老年人不愿意配合调查取证,办案人员通过以案释法,耐心向其讲解“保健品诈骗”“养老理财”“以房养老”等典型案例,使其意识到不管骗子使用什么样的宣传方式都要时刻保持理性,日常生活中要提高法治意识,有效识骗防骗,做到不贪图小利、不轻信他人、不随意转账,随时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已购买产品的老年人当场退货,有意愿购买产品的老年人表示不再购买,并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在办案现场,80多岁的张某、李某等老人用颤抖的双手紧紧握着办案人员和检察官的手,向办案人员和检察官表示感谢。
下一步,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将与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更多方式开展养老诈骗法治宣传,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全力筑牢养老诈骗“防护网”,扎实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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