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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法院召开“服务在法院·满意在瓮安”企业家座谈会
  本报讯(焦淑慧 记者 罗翔)近日,瓮安县人民法院召开“服务在法院·满意在瓮安”企业家座谈会,会议邀请瓮安凯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瓮安县宏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瓮安县武江隆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7家公司企业家进行座谈。会议由瓮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丽梅主持,副院长周艺、执行局局长刘忠明、民事审判庭庭长邓衡、综合审判庭庭长肖义刚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座谈。
  会议首先解读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黔南州委“十不折腾”工作举措、瓮安县“贵人服务·安心投”以及瓮安县人民法院对涉企案件优先办理等惠企优企措施和政策,提示企业家们要抢抓政策机遇,乘势而上大力发展。随后,对民事审判流程、财产保全流程及注意事项进行了介绍;对执行工作开展情况、企业与法院如何共同发力破解查人找物难题等方面进行了介绍;从如何选择交易对手入手,为企业如何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支招;对企业关心的立案、执行工作中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了介绍。在企业家现场提问环节,与会的企业家们纷纷发言、建言献策,现场气氛热烈,参会法官对企业家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最后,企业家们填写了《瓮安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服务企业调查问卷》,对瓮安县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给予了客观评价。企业家们表示,瓮安县人民法院通过座谈会的方式面对面了解企业需求、解答企业咨询、宣传法律政策的做法很好,收获很多。“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坚持以契约为贵,依法依规诚实守信经营,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手段防范化解生产经营风险。
  近年来,瓮安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企业为贵、以效率为贵、以法治为贵,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努力为企业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推动瓮安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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