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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公安
打造特色调处模式 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本报讯(刘珠珠 记者 任莉)“我常到街心花园散步,有时遇到那些发生矛盾的,派出所民警都是很快到场并调解,民警的履职尽责让我们心里安心。”在兴义市向阳路小学附近居民蒋阿姨印象中,老城区社会治安环境挺好。兴义市公安局向阳派出所地处老城区商圈,涉经济纠纷频发,签订调解协议后拒不履行的现象较多。为此,向阳派出所主动对接司法所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创新推出“司法终结式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资源整合,全面提升了调解效能和公信力。
  自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启动以来,黔西南州公安机关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打造特色调处模式,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类风险隐患,维护一方平安稳定。
  在册亨县岩架镇,针对土地类纠纷、邻里类纠纷、婚姻类纠纷较多的情况,岩架派出所推出“七步调解法”;在兴仁市潘家庄镇,煤矿企业较多,当地派出所针对出现的各种矛盾苗头,成立“派出所民警+矿区负责人+警务助理+综治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村组干部”矛盾纠纷排查小组,做到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义龙新区公安分局鲁屯派出所将矛盾种类划分,“对症下药”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在普安县公安局青山派出所,该所打造“老杨调解室”,以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民警“老杨”领头组建专职调解队伍,利用多年工作中总结出的四字调解法“望、闻、问、切”,即洞察矛盾焦点、聆听争议诉求、了解事实真相、引导换位思考,排查化解辖区积年矛盾纠纷。
  6月25日以来,黔西南州各地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在矛盾纠纷风险排查整治上密集发力、履职尽责,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理念落到实处,累计受理调处化解经济财产纠纷9起、婚恋纠纷29起、家庭纠纷115起、邻里纠纷28起,及时有效化解了一批“民转刑”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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