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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检察
“四个更加”积极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取得实效
  本报讯(陈丹 记者 罗翔)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惠水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检察主责主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自觉主动全面接受监督,通过四个方面积极推动人民监督员监督质效稳进提升。
  选任管理更加科学,立场更加客观。为避免监督效果因受选任管理掣肘牵绊,人民监督员的思想顾虑真正消除是切实做到真监督、真建言的关键所在,惠水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由黔南州司法局把好人员选任关并科学归口管理,真正做到选用分离,避免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形式化”监督。据了解,选任惠水县的人民监督员共12名,个人自荐报名9名、组织推荐3名,自荐比例高达75%,法律专业背景3名,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人民性和代表性,使其意见发表更加客观有参考价值,自2021年来,经黔南州司法局指派人民监督员监督惠水检察工作52次。
  理念意识更加主动,姿态更加开放。惠水县人民检察院牢牢从思想根源上作出调整扭转,树立阳光司法的新时代检察理念。选派方式转变,乘着检察信息大势的东风强化司法办案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高效衔接。从最初传统的线下申请指派转变为线上检察业务系统数据衔接实现云指派,省去了中间环节,大大提升了选派的效率和后期监督效果的实时掌控;监督数量大幅提升,2021年,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30件,2022年上半年邀请参与监督22件,同比半年就已达到上年度邀请总量的73%,在该院公众号高频次发布人民监督员工作信息简报案例6篇,让群众更加知晓了解人民监督员助力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监督范围更加拓宽,视角更加全面。惠水县人民检察院紧随“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的新时代检察格局,主动谋划,在监督的广度上做实文章。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要求,力争将监督方式、监督内容做到全覆盖、无死角。2021年惠水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拘泥于案件公开听证的单一形式,截至目前,2022年度已拓宽至对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法律文书的宣告送达、案件质量评查、监督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检察工作情况通报等6种形式,并对未开展的其他监督方式正积极部署开展,全力扫除监督方式的空白项。
  质量效果更加明显,履职更加到位。为摒弃“水过地皮湿”的形式化监督,该院深耕检察主业,坚持把司法办案工作“晒”在人民监督员的“显微镜”下,在监督深度上持续发力。通过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的现场式监督,直击庭审现场,从出庭规范、举证质证能力等方面对检察官出庭活动进行客观点评;通过深度参与容易滋生司法腐败重灾区的不捕不诉等重点案件的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评议,开门见山明确监督目的并非“求点赞”而是“敢拍砖”,充分消除人民监督员的思想顾虑,从案件的实体、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证据审查等问题交流讨论,对检察产品作严格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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