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修文县检察院
发挥检察职能多措并举助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
   ■许金钟 记者 付先锐 张翊炫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修文县人民检察院迅速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多措并举,积极履职,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8年以来受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4件89人。
  提高政治站位形成强大合力
  修文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明确检察长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检察长带头办案、督办专案的工作模式,加大精准打击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每一起案件依法、高效办结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领导小组下设扫黑除恶工作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班,在领导小组的领导、指挥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近年,修文县院获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集体二等功、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表彰。
  强化内部协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发挥整体优势。同时,该院强化对外联动,加强同当地公安、法院、监委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充分利用提前介入、补充侦查等监督手段,引导侦查,确保案件依法快速办结。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提高打击成效。对于已发现的涉黑涉恶案件,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保持打击的高压震慑态势,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2018年至今,共批捕涉黑涉恶人员38人,起诉66人,及时移送“保护伞”线索4件,依法“打财断血”,提出财产处置意见55条。
  建立专业团队巩固斗争成果
  修文县人民检察院对涉黑涉恶案件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实行专业团队专门化办案,建立“优先受理、优先分案、优先办理”的绿色通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依法快捕快诉,确保不在检察环节发生梗阻。不断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在批捕、起诉等工作中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公正等法律原则。严格按照“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对定性失当的16名犯罪嫌疑人改变定性,牢牢把握住涉黑涉恶犯罪的定性关口,确保案件质量。
  针对办理的14件89人涉黑涉恶案件,该院按照“以案找人、以案找事、以案找责”的原则,从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定性是否准确等方面,进行彻底的“倒查”,确保案件办理高效精准。同时,强化自查自纠,对办结的案件线索进行再梳理再清查,深入排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不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线索。
  精准制发建议提升精准打击
  修文县人民检察院延伸检察职能,针对案件事实反映的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1件,制发检察建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严格依法、准确及时、必要审慎、注重实效”的原则。列明行业监管存在的漏洞,注明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调整改的全程监督以及反馈工作,做到沟通及时、监督有效,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该院组织刑检部门干警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刑事规范、典型案例及证据标准,确保在办案过程中能够准确地把握涉黑涉恶案件的定性,精准指控黑恶犯罪,确保案件质量;高度重视业务培训,多次组织刑检干警参加上级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培训,及时掌握、更新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聚焦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修文县人民检察院在客车站、广场等人流密集场所集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在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犯罪场所,悬挂扫黑除恶标语、法治宣传挂图,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进行宣传。以开展大走访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派出走访人员557人次,走访群众1602户,走访村寨17个,走访学校7个,走访企业11个,走访中,发放宣传资料300册。检察官进校园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次。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切实履行起法律监督职责,始终保持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保护伞”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扫黑扫恶除恶常态化,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法治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DDCPC.COM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