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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开采鹅卵石 两兄弟被判刑
  ■ 记者 罗华 
  【案情回放】严某洋、严某虎系亲兄弟,此前,严某洋偶然得知某工程因铺设人工河道,需要大量鹅卵石,在利益的驱动下,他邀约严某虎一起做这份“赚钱”的生意。二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也未经水务行政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开采鹅卵石共计1146立方米。
  开采过程中,严某洋负责召集、联系买主并雇用挖机、货车;严某虎负责找工人及现场生产、管理、登记等事宜。二人将采出的鹅卵石运送至该工地,以每立方米200元的价格高价卖给了徐某某用于铺设人工河道,牟利数额高达11.5万元。案发后,二被告人到公安机关投案,严某洋退缴赃款11.5万元。 
  【法律解析】兴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严某洋、严某虎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鹅卵石,情节严重,均构成非法采矿罪。法庭根据二人量刑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判处严某洋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严某虎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与其他犯罪并罚;没收违法所得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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