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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挖机拒付款 法庭调解息纠纷
  本报讯(记者 王剑)近日,开阳县人民法院楠木渡法庭调解了一起纠纷:原告与被告因出租挖机一事,产生10多万租金,被告迟迟不支付,原告将其告上法庭。最终法庭出面调解,让纠纷得以平息。
  原告与被告系亲戚关系,2010年,原告将闲置的挖机租赁给被告使用,双方对租赁费用进行口头约定。2013年,经双方核算,被告应支付原告租用挖机费用134280元,但被告一直未支付该笔款项,便向原告出具了一项欠条。后原告多次向被告讨要该笔钱款,被告均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给付。无奈之下,原告便将被告诉诸法庭,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楠木渡法庭在接到案件后,立即联合楠木渡片区民商事案件调解中心迅速联系原告被告,共同解决该起纠纷。与承办法官沟通后调解员了解到,原被告除了租赁关系,也是亲戚关系,故该案有很大的调解基础。调解当天,承办法官和调解人员耐心地向双方普及了相关法律和知识,并引导双方从家族和睦出发,以诚信为本,换位思考。
  最终,原被告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偿还原告挖机租赁费134280元,此款于2023年7月前给付4万元;2024年7月前给付4万元;2025年7月前给付剩余54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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