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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中院:服务保障国发〔2022〕2号文件落地落实
  本报讯(张凤利 记者 任莉)日前,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相关内容。
  《实施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高质量服务黔西南州在新时代大开发上闯新路的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要决策,紧扣人民法院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职责使命,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服务路径等,提出25条具体措施。
  《实施意见》要求,黔西南州法院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更新司法理念,坚决扛起服务保障国发〔2022〕2号文件落地的责任担当。要紧紧围绕“五大战略定位”,聚焦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对司法审判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细化司法保障措施。在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债务风险防范等重点工作上精准发力,围绕服务效果近和远、稳和进、质和量“三个统一”,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细落实,为促进黔西南州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黔西南州法院系统“七个要”:要助推重点任务落细落实,服务保障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依法保障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化国企国资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高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持续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要积极投入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建设,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服务法治乡村建设,服务打造民族村寨、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服务文旅产业发展;要加强司法研判和应对,服务保障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积极加强司法应对;要提升诉讼服务能力,服务保障建设以数字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强智慧法院建设;要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服务保障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加强对南北盘江、红水河生态一体保护,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依法审理涉环境资源保护案件、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要提升民生司法水平,服务保障改善民生司法权益,加大特殊主体权益保护,服务和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要推进司法综合配套改革,服务保障建设新时代过硬法院队伍。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督察、考核、追责以及惩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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