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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岩区检察院
积极履职护航群众出行安全
本报讯(记者 喻玉)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的“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进入尾声。活动过程中,开展“千案展示、百案评析、十案示范”。截至目前,贵阳市检察机关有30余件入选“千案展示”。其中,云岩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占用人行道、盲道行政公益诉讼案便是其中一例。
黄色的盲道蜿蜒而上,路边的行人在人行道上匆匆穿梭,公交车站旁,七八人静静地等着车。这是近日记者在市北路看到的一幕。
回溯到几个月前,可不是如今的模样。
“我在附近上班,基本上每天都要在这儿坐公交车回白云区。那时,人行道、盲道被占用,我们等车,站立的位置十分有限,来往的人都得侧着身走路,不然就得走到人行道外,旁边来来往往的车很多,特别危险。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完整的盲道露出来了,我们行走、等车的位置也扩宽了,安全感直线提升。”市民刘先生说。
贵阳市云岩区市北路黔灵村公交车站附近,处于公交车站和南垭路片区居民出行的必经之地,车流、人流量均很大。2021年初,贵阳南垭城市更新运营有限公司建设开发房地产项目,占用人行道、盲道修建施工围挡墙,市民只能在马路上等车、行走,有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中发现案件线索,于2021年7月29日立案。通过现场走访调查、拍摄视频图片等,云岩区人民检察院在施工现场未见张贴占用时间、范围、清退期限以及环境卫生要求的公示。因贵阳市云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城市辖区内道路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致使市民出行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2021年8月25日,云岩区人民检察院向云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职责,将侵占人行道、盲道的临时建筑拆除,还路于民,并对今后临时占用人行道等行为加强管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云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贵阳南垭城市更新运营有限公司立即磋商整改方案,在既不耽误工期、又不影响市民出行的前提下,将侵占盲道的构筑物拆除,将围挡墙退至人行道内侧。
“他们整改后便邀请我们去现场查看,被遮挡的盲道得以正常使用,人行道的距离较之前也拓宽了,保障了群众出行安全。”云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帅德慧告诉记者。
2021年10月31日,云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书面回复云岩区人民检察院,云岩区市北路、北京路等路段侵占人行盲道的围挡墙已拆除或退出人行道,将人行道和盲道还路于民。
2022年4月7日,云岩区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建议整改情况“回头看”,发现原占用人行道和盲道的构筑物均已拆除,施工围栏和围挡墙均已退至人行道内侧。该院还督促云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辖区内其他占道围挡行为积极履职,截至2022年4月中旬,共排查3处类似问题,均已及时整改。
市民出行安全是民生大事,人行道、盲道被占用或者破损会给市民出行带来极大不便。检察机关积极发挥职能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基础设施不完善等方面,监督行政机关认真履职,及时整改,让市民出行更方便、更安全、更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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