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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检察院上门公开听证为民排忧解难
  本报讯(陈欢)“感谢检察官们到我家门口听证,给我进行公开答复,让我积压在心中20多年的心结得到了化解!”近日,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及20多年前办理的一件自侦案件的重复信访案件进行了上门公开听证。
  考虑到信访人罗某某身患疾病,行动不便,检察机关特意把听证地点安排在信访人所在的六盘水市钟山区龙井社区,带案跨地区到信访人家门口进行上门公开听证。这是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上门听证化解重复信访案件办案模式的首次探索。
  听证会上,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永胜作为会议主持人介绍了本次听证会的议题、程序和目的,信访人罗某某陈述了信访理由及诉求。承办检察官围绕罗某某信访诉求就审查结论对其进行公开答复,并对信访理由进行一一回应。参会的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该案具体案情,发表了评议意见,人民监督员兼听证员龙光洪作为听证员代表宣布了评议意见,一致认为罗某某的信访理由不成立,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审查结论,并用平实的、有针对性的语言从法理、情理和社会效果等方面对罗某某进行了耐心的释法说理,帮他打开心结,劝导其息诉息访,摆正心态,过好晚年生活。
  此次听证会是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高检院《关于对重复访案件探索开展上门听证的通知》的具体工作体现,更是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的一个缩影,得到了人民监督员的认可和肯定。通过上门听证,拉近了检察官和信访人的距离,与信访人面对面进行交流,充分体现了该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减轻信访群众诉累,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有力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下一步,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探索上门听证方式,积极开展释法说理,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办好身边每起“小案”,传递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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