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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检察院开展巡河巡库行动守护生态绿
  本报讯(杨国森)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推动“河长+检察长”协作长效机制走深走实,6月18日“贵州生态日”当天,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家彬一行到施洞镇辖区的清水江沿线和老屯乡岩寨水库开展巡河巡库行动。
  台江县人民检察院一行实地查看了清水江河岸线,对防洪堤修建、河流水质、河滩保护、河道内外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进行了重点巡查,并向沿线的居委会和村干部详细了解清水江的“四乱”清理、非法采砂清理、长江十年禁渔、农村河道环境整治、黑臭水污水直排等影响水体的工作开展情况。对周边传统村落环境卫生存在的问题,安排相关人员进一步督促跟进。在岩寨水库,查看了水库水位、防汛泄洪和是否存在非法捕捞等情况。
  此次巡河,是台江县人民检察院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履行“河长+检察长”职责,推进县域江河溪库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是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更高要求和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务实举措,是服务台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以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依托,深化“碧水润家园”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一江四河·碧水润苗疆”专项活动,丰富“一市十县”之“一江一山”县际检察协作和“一江四河”县内部门联动协作;坚持能动检察,加强与林业、水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单位的协调配合,持续深化“林长制”工作,推进“苗韵台江”山青、水碧、地净,护航台江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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