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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官出庭公诉
  本报讯(黄锦巧 肖英)6月17日,册亨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何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进行现场监督。这是册亨县人民检察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官出庭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办案活动,健全检察权行使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庭审前,检察官主动与人民监督员进行面对面沟通,详细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使人民监督员清晰了解案件内容。庭审中,鉴于被告人系布依族,无法用汉语进行交流,为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讯问、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等,全程用布依语进行。通过举证质证有力指控犯罪事实,被告人何某某当庭表示愿意认罪悔罪,并接受处罚。
  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表现给予肯定,认为公诉人专业知识强、举证质证充分、思路清晰、仪态举止规范,并对检察机关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参与监督检察官出庭公诉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官出庭公诉,是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理念转变的一个缩影,也是主动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一项重要方式,更是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册亨县人民检察院一检察官表示,该院将持续深化外部监督,以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为抓手,丰富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的形式、内容,不断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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