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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两级法院
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守护绿水青山
开展法治宣传

  ■孟锦雄 钟一舟 记者 罗翔
  一场新雨过后,仲夏的黔南空气格外清新、山环水绕、满目皆绿、处处是景。黔南州各县(市)城区绿量不断增加,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推窗见绿、出门见园,大大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
  黔南州良好生态环境的背后,离不开黔南州两级法院的司法保护。近年来,黔南州两级法院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服务和保障黔南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案普法增强社会环保意识
  让庭审变成法治教堂,增强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5月13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以庭审同步直播的形式,给罗甸县一中、二中、民族中学、新育学校以及各乡镇中学、红水河小学等10所中小学共计12400余名师生在线上了一堂关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课。
  活动中,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在审判庭宣布开庭,通过网络将庭审画面实时传输到各中小学,各中小学组织本校学生观看庭审直播。庭审中,法官根据正在办理的几起非法捕捞野生鱼案件,进行普法宣传。并结合环境保护法等相关内容,针对野生生物资源的保护政策、环境污染的预防与修复、环境司法理念等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知识内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给在线旁听的师生进行普法宣传。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倪安表示,通过观看网络庭审直播,一方面让中小学生领略大自然的美好,培养热爱大自然的情感,另一方面能培养他们关心周围环境,从小养成珍惜自然资源,爱护自然界生物的意识。
  5月13日,在第51个世界环境日即将来临之际,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罗甸县人民检察院、罗甸县公安局、罗甸县农业农村局在被誉为“东方洞穴博物馆”的罗甸县大小井风景区,共同见证4名非法电鱼的当事人将7854元所购买的30000余尾鱼苗投入到河内,以修复渔业生态。
  “我因为电鱼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引导教育之后,认识到了电鱼是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我自愿购买鱼苗放归自然,以修复生态。在这里我提醒大家不要以身试法,破坏环境。”涉渔违法案件当事人刘某裕说。
  “针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特点,我们秉承恢复性司法理念,更加注重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双重和谐,将当事人的增殖放流、补植树木等生态修复补偿行为,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情节予以考量。”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姚斌说。黔南州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黔南州两级法院充分发挥生态司法“打击、修复、保护”三重职能,努力为黔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联动协作推动环资审判高质量发展
  “找准角色定位,发挥功能作用,自觉担当起黔南州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责使命。”5月6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走访组到黔南州住建局、都匀市毛尖茶种培育基地进行了调研。
  在黔南州住建局,走访组听取了工作人员对民族传统村落挂牌及保护的现状。走访组表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对民族传统村落的保护离不开与住建部门的联动与协作,住建部门在推进建筑行业绿色发展中起到关键作用,而法院在环境审判的运营机制中离不开住建部门对于城市建设中的绿色发展规划和绿色生态保护的机制支撑和法规协调,让司法效能在城镇建设中树立新的绿色发展理念,使得环资审判工作在建筑发展起点上开启新征程,对生态资源的保护和城镇建设的发展的平衡做到“司法保护,绿色发展”的双协调。
  在都匀市毛尖茶种培育基地,走访组听取工作人员对茶产业发展的介绍。双方对毛尖品牌的维护、开展茶产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构筑“干净匀茶”质量防护网深入交换了意见。走访组表示,要加强对黔南州优势产业重点打造,为加大茶产业这一重要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保护力度,从机制创新、案件审理等方面开启司法保护和司法预防作用,为服务黔南州重点产业绿色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助力。
  5月9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到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环境地理学院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与该校地理学院院长和相关老师就有关环境资源审判和环境地理学科的交叉点进行了交流。
  会议表示,做好环资审判工作不仅仅要在有关法律法规上做到轻车熟路,也要掌握必要的环境生态知识。如果有高校的专业技术支撑和保障,将更加有利于推动环资审判工作的开展。双方可以在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多方交流和学习,开展“法治进校园”和“师生到法院”的双向交流活动,把环境生态的法治理念根植在校园,讲好“法治绿色黔南”的故事。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一行,为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持,环资“智囊团”的建立是环资审判工作开启和进步的助推器。同时,黔南州两级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开启人民陪审员的机制,让更多专业性、技术性的人员参与到司法审判的过程中,保障环资审判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在黔南州环境生态局走访中,双方对环境生态保护机制的有关问题召开了座谈会。双方对如何建立环境生态保护预防的长效机制及衔接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会人员表示,要在建立环境保护的预防机制上做到政府与司法双向同行,对环境生态的破坏和自然资源的滥用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坚持一场一策、因场施策,分类治理等措施,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要加强生态保护责任落实,强化党政司法同责,加大共同监管力度,双向协作共同打出生态保护的“组合拳”,补齐生态保护的短板。
  通过走访和调研活动,加强了环资庭与相关单位的联系,为推动黔南环资审判的进一步发展、进一步保护黔南生态资源的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发挥职能筑牢宁静区环境保护屏障
  “人民法院立足自身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各类环境资源犯罪,确保‘中国天眼’安全稳定运行,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5月26日,来自平塘县和罗甸县委政法委、公安、检察、司法、林业、农业、应急、环保、自然资源以及宁静区内所辖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就如何筑牢宁静区环境保护的司法屏障讨论热烈。
  会议对今年来平塘县人民法院立足自身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各类环境资源犯罪,确保“中国天眼”安全稳定运行,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并依法受理涉环境资源案件共12件,其中刑事案件6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切实维护了辖区内生态环境安全给予充分肯定。
  与会成员单位一致表示,要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不断加大涉“中国天眼”宁静区生态环境保护正面宣传和违法典型案例的持续曝光力度;强化沟通协作,建立长效联动机制。立足工作实际,畅通渠道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案件审理,服务安全运行。筑牢宁静区环境保护的司法屏障,进一步落实配合协作机制,共同维护好“中国天眼”安全运行良好生态环境。
  5月18日,黔南州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在贵定县召开。会前,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姚斌、环资庭干警与贵定县人民法院院长刘芳及黔南州五家法院环资庭干警一同前往贵定县“全国十佳林场”——甘溪林场进行调研学习。与会人员表示,当前,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已恢复庭室架构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这为推动黔南法院环境司法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提供了组织保障。黔南州两级法院环资审判庭要加强理想信念,认真落实贯彻国发〔2022〕2号文件、省、黔南州及上级重要文件精神。始终坚持在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的领导和决策下,以改革创新为路径,充分发挥环资审判的民事、刑事、行政的“三审合一”的职能优势,环资审判工作不仅在于其综合性,更在于其特殊性。在环境审判工作的行动上,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敢于实践、不断创新、勇于探索,发挥好专业法庭的职能,发挥“5+1”的审判模式上做到大于“6”的效能,结合基层法院的环保法庭在地域上、案件上、机制上制定好工作思路和举措,打造出“一院一特色,一院一品牌”的黔南环资形象。奋力打造黔南环资审判的新亮点、美名片和好声音。
  做生态建设的宣传者、践行者和志愿者
  日前,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紧扣“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主题,联同黔南州发改局、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等多家单位,积极在都匀市人民广场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用实际行动做好生态建设的宣传者、践行者和志愿者。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主题宣传横幅、摆放展板、设立环保咨询台、发放环保宣传手册及环保袋等方式,宣传民法典、环境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并结合黔南州两级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涉生态保护案件进行释法,耐心为人民群众普及环境资源审判相关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尽责”意识,使更多群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做绿水青山的保卫者和建设清洁美丽世界的行动者。
  6月2日,荔波县人民法院环资庭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聘书颁发仪式”和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法治荔波”为主题的环境保护知识培训会。培训班邀请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家谭成江进行授课,法院环资审判干警及陪审员等2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授课老师以“茂兰保护区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为主题,从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论述、环境保护制度探索、生态文明发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问题整治案例分析、环境预警与环境信用等方面入手,并与参训人员分享讨论环境保护趋势及有关问题,做了一场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通过开展各项专业培训,法庭干警和陪审员提高了认识,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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