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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检察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本报讯(杨巧娟)日前,荔波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首次对被害人父母制发了《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被害人父母要履行监护职责,关注孩子的成长,做好家庭教育。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当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未成年被害人遭受侵害的部分原因是因为未成年被害人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将孩子交由家中老人带,老人缺乏对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孩子在遭受伤害后又不懂表达,暴露了父母对孩子在监护和家庭教育上的缺失,对孩子家庭教育的方式不足。2022年1月,《家庭教育促进法》已正式实施,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履行监护职责,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
  荔波县人民检察院正在联合各相关单位筹备建立荔波县家庭教育指导站,家庭教育指导站成立后,将邀请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开展相关课程,对涉案未成年人父母提供专业的帮助和指导,帮助家长学会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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