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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检察机关
“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本报讯(记者 喻玉)5月30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贵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通报了贵州检察机关“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记者从中获悉,从2021年5月起,贵州检察机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的突出问题积极履职,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取得了良好成效。
  法律监督促进诉权保障。自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办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1772件,起诉2127人。充分发挥立案监督职权将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关口前移,着力审查性侵害未成年人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错误不立案线索。共监督纠正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立案257件,起诉108件,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89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在惩戒其犯罪行为的同时依法注重未成年人诉讼权益保障和教育矫治。紧密结合“育新工程”,积极建立与专门学校工作衔接机制,确保涉罪未成年人不捕、不诉后不失管、不脱管。233名罪错未成年人被送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全省检察机关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针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讯问、询问未成年人是否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是否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在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是否单独关押等制度落实情况大力开展侦查活动及执行监督。共纠正公安、法院在办案中未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辩护律师267件,未按要求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235件;纠正看守所未对未成年人分管分押30件,未成年人诉讼特别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着力整治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落实不足造成泄露现象,保障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共监督纠正泄露犯罪记录封存案件7件。
  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发力,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推动“一号检察建议”、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制度落实落细。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及校园安全检查1247次,向学校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612个,已整改593个。结合我省发案规律,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监督落实“小专项”行动。全省共受理强制报告案件线索331件,经核查属实构成犯罪的及时立案惩治,共立案127件,起诉85件,有罪判决57件。对性侵害案件开展“每案是否报告”倒查,对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监督追责问责,3人被刑事立案,起诉3人;受到党纪、政纪等其他处分9人。加强对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监督。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共对298982人开展入职查询工作,39人因存在违法犯罪记录被解聘或者开除,对8人不予录用。
  公益诉讼织密保护体系。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围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障,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关切、涉及众多未成年人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专项行动以来,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权益公益诉讼案件42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7份,向人民法院起诉7件。
  协力共建家庭保护良好环境。全省检察机关立足国家监护人职责,针对工作中发现的监护缺失、监护侵害等情况积极履职,以司法保护助推家庭保护发挥应有作用。依法开展撤销监护权支持起诉,惩戒不合格父母。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损害孩子权益、监护侵害等不合格父母,坚决开展撤销监护权工作,为孩子另寻靠谱监护人。专项行动以来,共办理撤销监护权案件33件;全面运用督促监护令,促进失职父母依法履职。对监护不当导致孩子违法犯罪或遭受侵害的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或家庭教育指导令,为家长正确履职带上“紧箍咒”。共发送“督促监护令”及“家庭教育指导令”927份,推动检察机关“督促监护令”等机制做法写入《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建章立制,合力落实家庭教育指导责任。省人民检察院与法院、公安、民政、教育等6家单位共同制定了《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规范全省督促家长“依法带娃”工作。
  新时代新任务新使命。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自觉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责任,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为中心,全面履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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