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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交警柔性执法暖人心
  本报讯(周传文)近日,福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205省道皂角井检测站路段对过往车辆开展违法查处时,发现一辆无号牌四轮电动车向执勤点行驶过来,遂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对其例行检查。结果让在场的民警大吃一惊,驾驶人杨某不仅驾驶无号牌车辆上路行驶,还存在非法载人载货,并且杨某下肢有残疾情况,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经了解得知,驾驶人杨某为了日常生计,驾驶无号牌四轮电动车带一些玩具与妻子去街上售卖,谁知东西没有卖出去,半路就被交警拦下查处。了解情况后,执勤民警耐心地对杨某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告诫其驾驶四轮电动车载货是非常危险的,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是巨大的威胁。
  通过耐心做工作,民警与杨某沟通用警车对其车上运输的货物进行转运,又了解到杨某家里较远,在协助杨某转运完货物后,民警随即驾驶车辆将杨某及其妻子送回家中,并协助其将运输的货物放在合适的位置。杨某夫妻对民警进行了感谢,同时也深刻认识了自己的错误之处,表示今后一定遵守交通规则。
  交警提醒:电动三轮(四轮)车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给道路交通带来了安全隐患,自身安全也难以得到保障。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车身安全和平衡系数较低,驾乘人员身体无有效遮挡保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对身体造成严重伤害。只有从根本上排除掉这些可能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才能真正减少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或减小事故损失,保障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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