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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检察院对侵犯服务商标刑事案件提起公诉
  本报讯(王莉)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服务商标纳入刑法保护范围。今年5月12日,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侵犯“全季酒店”服务商标的刑事案件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该案也是刑法修正案生效后贵州省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侵犯服务商标的刑事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1年10月,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公司向公安机关举报称,一家在遵义开设的酒店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其公司注册的服务商标并从事酒店经营业务。经审查查明,2020年9月,被告人在网络上找到“全季酒店”的名称及商标,注册成立了一家酒店,然后租赁房屋并使用“全季酒店”商标进行装修,定制印有“全季酒店”商标的酒店用品,然后以“全季酒店”名义在线上、线下开展酒店服务业务。截至案发时,该酒店的营业额已达60余万元。在侦查阶段,遵义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同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办理侵犯服务商标刑事案件中遇到的新问题、新难点进行研判、分析,及时解决了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类犯罪中服务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非法经营数额认定、证据收集等方面的问题,案件在审查起诉环节仅用3天即办理结案。
  据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不断提高,服务商标所承载的商业价值早已不再逊于商品商标,在服务商标入罪的大背景下,强化对服务商标的司法保护成为大势所趋。下一步,遵义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对知识产权的综合司法保护,及时开展对包括服务商标在内的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的理论研究,制定统一的证据审查指引,提升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打击质效,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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