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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检察院案管中心为律师提供“一站式”服务
  本报讯(张丽丽)“感谢兴仁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工作人员对我们律师工作的大力支持……”近日,来自浙江省宁波市的陶律师向兴仁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送来了一面锦旗,并对该院的案管工作人员表达了谢意。
  4月15日,陶律师受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委托,担任刘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的辩护人。由于受疫情影响,跨省现场阅卷存在诸多困难和不便,于是陶律师便电话咨询该院是否可以远程阅卷。经工作人员核实,同案涉及未成年人,根据《人民检察院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规定(试行)》不能提供互联网阅卷服务。
  为充分方便律师行使阅卷权,兴仁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与陶律师执业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联系共商,决定为其提供异地阅卷服务。4月18日,兴仁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了陶律师提交的身份证及相关委托材料。经核实无误后,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办理了异地阅卷。同日,陶律师在其执业所在地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成功领取案件卷宗材料,顺利完成阅卷。
  据了解,2021年9月兴仁市人民检察院便开通律师互联网阅卷服务。自开通以来,该院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为律师提供互联网阅卷70余人次,涉及卷宗500余册,“云阅卷”为广大律师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阅卷体验。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做好律师互联网阅卷和异地阅卷工作,优化律师阅卷流程,提供更加便携、高效的阅卷服务,为广大律师更好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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