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综合
第03版:基层 一线
第04版:社会 民生
标题导航
安顺市检察机关凝聚行政检察监督合力化解行政争议案件
兴仁市检察院案管中心为律师提供“一站式”服务
纳雍县检察院送达督促监护令让缺位关爱回归
分类公告
多措并举助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图说新闻
榕江县“三访”架起干群“连心桥”
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顺市检察机关凝聚行政检察监督合力化解行政争议案件
本报讯(杨雪妮)近日,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检察院与安顺市人民检察院运用两级联动一体办案模式,凝聚行政检察监督合力,实质性化解了一起长达7年的行政争议案件。
据了解,李某因与某乡政府土地权属确认行政纠纷,经过二审法院审判后,李某不服二审生效判决,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向安顺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该院审查后认为,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检察机关不能就案办案,一纸文书可能会导致程序空转,要深挖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否则案件背后隐藏的根本的矛盾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联合平坝区人民检察院,采取两级联动一体办案模式,对该案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平坝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迅速找准问题关键,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利用本地人熟悉本地事的优势,就近就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过多方、多次走访调查,发现土地权属争议中,案涉第三人与申请人均拥有争议土地不同面积大小的使用权,但由于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土地登记工作的疏忽,双方均无法提供土地承包证,且能证实各自土地使用面积的关键证人已经去世,双方亦无其他证据证实各自使用的具体面积,导致申请人与案涉第三人土地权属成为历史遗留问题。
由于案涉地块2017年时已被征收修建公路,原貌已经改变,且征地补偿款已发放给第三人郭某,权属问题实际已经变更为征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为有效解决该争议纠纷,平坝区人民检察院以“双方虽均有使用权的客观事实,但由于双方使用涉案土地具体面积证据不足,各自需承担与证据不足部分相当的不利后果”作为争议化解的切入点,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原则,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平坝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某乡人民政府和某村委与案涉第三人郭某进行多次释法析理,经过不懈努力,案涉第三人郭某同意退还部分征地补偿款用于分配给李某。
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平坝区人民检察院就调查核实过程中发现的某乡人民政府在处理该起案件权属纠纷存在的问题与申请人李某是否同意征地补偿分配方案、化解与乡政府的行政争议两个问题举行公开听证,并邀请律师、人大代表、法院退休干部参加听证。通过公开听证,检察机关就涉案土地的使用权问题和申请人应当承担与证据不足部分相当的不利后果向申请人进行释法说理。同时,检察机关从法律、情理角度对某乡人民政府进行辨法析理,积极督促政府正确履职,为建设法治政府阐明检察机关监督的必要性,既纾解了申请人心中的“一口气”,又赢得了某乡人民政府的理解与支持。最终,申请人同意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并承诺息诉罢访,历时7年的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FZSHB.CN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