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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检察院用“公开宣告+以案释法”方式开展法治宣讲
  本报讯(何建 龙杨霖)平塘县卡蒲毛南族乡是全国唯一的毛南族乡,为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4月22日,平塘县人民检察院在卡蒲毛南族乡召开公开宣告会,向被不起诉人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并灵活运用“公开宣告+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给应邀参加会议的乡干部、少数民族群众代表进行了一场生动的法治宣讲。
  据悉,石某清与石某斌系表兄弟,2022年2月6日,二人酒后因琐事发生争吵,石某斌用手打了石某清脸部一巴掌,后石某清用椅子将石某斌头部砸伤,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石某清移送至平塘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归案后,石某清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了受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案件承办检察官认为,石某清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具有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且被害人具有一定过错等从轻情节,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适用没有争议。为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平塘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石某清作出不起诉处理。
  宣告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基本情况、决定不起诉理由及法律依据进行了充分阐述,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同时对被不起诉人石某清当场进行了教育。“感谢检察机关宽大处理,我一定吸取教训,再也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在倾听检察官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后,被不起诉人石某清激动地说。
  公开宣告结束后,案件承办检察官为乡派出所、司法所和部分少数民族群众代表进行了一次法治宣讲。以近三年来该院办理的轻伤害案件案例进行普法宣传,引导案件当事人及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理性、平和解决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村民们纷纷表示要以该案为警示,知法守法,团结邻里,和睦乡亲,共同推动卡蒲毛南族乡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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