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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消除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
  本报讯(徐战)“谢谢检察官,解决了我们学校2000名师生的安全出行难题!”近日,凤冈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收到一条该县第二小学负责人发送的感谢短信。
  原来,凤冈县第二小学校门口是县城主街和平路,过街斑马线春节前被铲除,该校校门口上行约200米范围内既无斑马线或者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安全过街设施,也未设置如“学校区域、减速慢行”等警示标牌或减速带,给师生和群众出行带来了诸多不便,师生横过街道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春季学期开学后,该校曾电话、书面向相关部门反映,学生家长更是自发组织在街上执勤守护学生过街。有家长将该情况向凤冈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后,该院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了走访调查。经查,家长反映情况属实,凤冈县人民检察院遂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程序。4月15日,凤冈县人民检察院向该县公安局送达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对凤冈县第二小学校门口道路交通标识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并立即施划设置,及时为该校2000名师生横过街道提供交通安全保障。
  检察建议送达后,凤冈县公安局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于4月21日规划设置了斑马线,并及时安装警示标语等交通标识,为凤冈县第二小学2000名师生和广大群众横过街道提供一份安全保障。下一步,凤冈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强化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职能,通过走访摸排、接受群众投诉举报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努力守护人民群众安全,助推市域社会治理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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