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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检察院助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本报讯(侍红丽 记者 任莉)近日,晴隆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联合该县文物局对辖区内各级文物保护现状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工作,助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文物是人类触摸历史的“活化石”,每一件文物都是历史故事的讲述者。晴隆县共有文物保护单位60处,其中国家级文物5处,省、州级文物各1处,县级文物53处。如国家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二十四道拐抗战公路”,国家级古遗址“茶马古道-贵州-盘江石刻群”,省级石刻“‘欲飞’石刻”等,每一件文物都是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积极、稳妥重点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案件”的工作要求,晴隆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该县文物局开展了此次活动。
  在实地走访过程中,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干警重点围绕文物毁损、修缮情况,文物保护范围划定、周边环境污染情况,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施工情况等问题开展调查,并及时向县文物局了解文物保护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
  文物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仔细梳理走访过程中发现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积极作为,能动履职,通过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推动有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同时,该院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共同解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合力,为新时代文物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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