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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检察院
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守护绿水青山
  ■姚岚
  4月22日是第53个世界地球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珍爱地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保护河流、保护古木名树、督促塑料污染治理等方面,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助力辖区环境整治,守护绿水青山,为“爽爽贵阳·活力乌当”建设添彩增色。
  保护河流生态 从恢复做起
  河流生态从来不是几条鱼的事情,要建设“健康河湖”“幸福河湖”,就是修复生态、共享绿色。
  一方面,乌当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2019年以来,该院教育引导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27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购买共计六万余尾鱼苗投放到渔洞河、普渡河等乌当辖区内河流中,切实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另一方面,该院切实发挥公益诉讼治理效能,督促相关部门履行河道保护与管理职责。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违法侵占河道违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共对普渡河河道、渔洞河河道等违法侵占河道问题立案4件,向乌当区水务管理局、乡镇政府等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份,促成拆除河道管理内违法建筑物2000余平方米,使多年来影响乌当区河道行洪安全的违建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保护古木名树 从建档做起
  古树是祖先留给后人的宝贵财富,是一个地区历史文化的见证,是活的文物,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生态、历史文化和遗传学价值,是不可再生和复制的宝贵资源。
  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工作中发现,辖区内多棵百年以上的古树未建立档案、设立标志、落实管护责任单位,其中有部分树木地面被硬化,生存环境受到侵害,遂该院向区自然资源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乌当辖区内未进行备案登记的古树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履职力度,对乌当区域内的古树、大树、名木进行筛查,建立档案,设立标志,划定保护范围,落实管护责任单位和对古树的保护措施。乌当区自然资源局收悉后,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并开展定期巡察活动,要求各乡镇林业站开展普查。目前,古树的认定挂牌正在逐步推进中。
  拒绝“白色垃圾” 从源头做起
  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不仅会造成生态环境污染,严重威胁动物生存,还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在走访中发现,辖区某些大型超市、药店等存在不规范提供、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袋的情形。遂向乌当区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监管职责。乌当区市场监管局随即开展了塑料购物袋专项整治活动,查处农用地膜生产企业1家、没收不合格聚乙烯吹塑薄膜8卷;没收流通环节不合格一次性塑料购物袋5000余个,从源头上杜绝“白色垃圾”蔓延。
  下一步,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依法能动履职,持续加大生态保护检察工作力度,强化督促生态修复执行落实,与行政机关合力构筑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屏障,以检察之名,守护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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