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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公告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
贵阳房上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中心受理杨琦投诉贵阳房上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一案,因你单位无法联系,我中心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核查通知书》(筑公积金核查字〔2022〕02-7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 蔡泓  联系电话: 0851-86851911
附件:核查报告书( 筑公积金责令字〔2022〕02-7号)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 19日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查通知书
筑公积金核查〔2022〕02-7号
贵阳房上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现有职工杨琦(身份证号:520102199407011221)反映你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未给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且逾期不缴其2021年8月期间单位应缴存部分的住房公积合计600元一事。请你单位核实以下情况:
一、你单位成立以来是否办理过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二、该职工与你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若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起止时间及在职期间各年度月平均工资情况。
三、你单位是否为该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你单位为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至第二十条的规定。
四、职工反映的你单位逾期不缴其2021年8月期间单位应缴存部分的住房公积合计600元的情况是否属实?
若你单位对职工反映的事实、补缴金额有异议,请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异议,并指派工作人员到我中心说明情况。被指派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情况说明及相应证据材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应证据材料的,视为承认职工主张的事实和诉求,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若无异议,请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为职工杨琦补缴住房公积金600元。逾期不提出异议又不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及补缴手续的,我中心将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2年4月19日
(联系人:蔡泓,联系电话:0851-8685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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