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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岗区检察院
着力防范化解“五大风险” 助推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 张鸿
  近年来,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四大检察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着力防范化解“五大风险”,助推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瞄准“制高点”,着力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严惩危害政治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犯罪,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和培养正确的信仰;严惩破坏经济安全的犯罪,夯实国家安全基础。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犯罪,强化对涉及市场准入和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法律监督,推动形成统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参加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整治,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21年至今,该院共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16件22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件3人,并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暴露的虚假诉讼问题,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严惩危害党的建设安全的职务犯罪,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2021年至今,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共起诉职务犯罪10件10人,针对职务犯罪中暴露出的国有企业内部监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联合区监委共同发出检察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助力国有企业消除制度隐患,合规经营。
  找准“着眼点”,着力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风险,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严厉惩治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2021年至今,该院共起诉侵犯人身权利犯罪91件102人,针对强奸犯罪中被害人人格权保护问题,公开送达人格权保护检察建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务求实现常治长效,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推进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统一办理,做深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及强制报告制度,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部门共同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专项行动,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建立救助被害人、帮扶困难儿童等机制。
  抓好“支撑点”,着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该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着力提升回复质效,引导和支持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着力提升信访接访质效,压实责任,在12309大厅设置接访人员公示牌、接待牌、在岗动态告示牌,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亮明监督,切实增强接访人员责任意识、身份意识、服务意识;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强化“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多元化救助理念、“司法救助+跟踪回访”有机融合;强化公开听证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等功能,2021年至今,召开公开听证会13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10余次,主动接受监督,增强案件办理透明性,充分彰显法律的公正、公开、公平。
  踩稳“立足点”,着力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该院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强化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合力,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带队到住建部门、林业部门、消防救援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座谈会,共同围绕如何防范建筑施工、森林火灾、消防安全等问题深入交流探讨;针对辖区人行道两侧窨井盖出现缺损问题向住建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大对该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辖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的监督,从而推动住建部门对辖区内24家施工单位53个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隐患的全面摸排;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021年至今,该院共起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57件57人,起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191件385人。
  找到“突破点”,着力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重拳打击电信网络犯罪,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全力斩断非法买卖“两卡”的黑灰产业链,为群众守护好“钱袋子”,2021年以来,共逮捕涉嫌电信网络犯罪127件224人,起诉78件144人,实现逮捕率99%,起诉率98%;实质化运作驻公安监督协作办公室,创新介入机制,充分发挥引导监督职责,通过查阅卷宗、参与讨论、参加现场勘查等方式相结合开展提前介入工作,共同提升案件质量;结合办案,积极参加普法教育,落实法治副校长、以案释法等法治宣传活动,2021年至今,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乡村、法治进企业共7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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