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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检察院:凝聚检察力量助力乡村振兴
  本报讯(唐炳 记者 任莉)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黔西南州普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作为,通过“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严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发挥司法救助作用、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深入开展监外执行监督”五项举措,切实把检察履职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动力,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该院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辖区内食品安全检察监督为切入口,主动与普安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动,积极摸排食品安全领域案件线索,依法办理涉食品安全案件,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2021年,该院共办理食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件,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办理涉食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7件。
  严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一直以来,该院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依法打击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督促犯罪嫌疑人采取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复受损生态,切实守护绿水青山,打造宜居环境。2021年,该院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6件25人,审查起诉10件13人,不起诉6件12人。
  充分发挥司法救助作用,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2021年,该院主动摸排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帮助困难群众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向案件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39万元。
  与此同时,该院积极探索司法救助案件跨地区协作办理,协助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本县籍群众司法救助案件,有效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在促进乡村文明建设方面,一方面,该院针对农村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问题,以新媒体、短视频、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在不触碰法律红线的同时,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该院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2021年,该院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
  深入开展监外执行监督,助推基层党组织建设。普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管专项检察,及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或检察建议,探索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介入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全方位避免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进入基层党组织。2021年,该院共向相关单位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件、检察建议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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