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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检察院从源头让电子烟与未成年人“绝缘”
本报讯(熊春 徐茂鹏)为进一步营造未成年人“无烟”环境,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赫章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市场监管、烟草专卖等部门开展电子烟专项检查活动。
检查组先后对辖区各中小学周边、电子烟实体店等进行走访调查,实地查看电子烟销售者的营业执照、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电子烟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是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标识等。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同时,检查组还向烟草经营者详细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明晰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的法律责任和违法成本,积极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
下一步,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能动履职,推动“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持续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为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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