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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司法系统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更实促进治罪与治理并重
在共同繁荣发展中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6月1日起施行
以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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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检察机关
以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落地落实
■王洋 记者 龙立琼
春天再出发,奋进正当时。时隔十年,国发【2022】2号文件再次聚焦贵州。
在新的重大历史机遇关头,遵义市委提出“将立足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保持发展定力、延续发展势头,切实把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转化为奋进新征程的澎湃动力,努力在‘四区一高地’建设中抢抓机遇、谋求发展、实现突破。”新时代新发展阶段,遵义检察事业既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新时代更高履职要求。
遵义,是一座红色之城。镌刻着红色基因的遵义检察干警如何在闯新路的新征程上书写检察新篇章?这是遵义市检察干警面临的时代考卷。
“我们要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进一步转化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能动司法检察推动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在遵义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多次向检察干警发出有力动员令,并围绕“如何更好地担负起为大局司法、为人民司法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提思路、谋办法,奋力推动新时代遵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张蓝图绘到底
2021年,遵义市检察机关综合考核排名全省第一,人民群众对遵义检察机关满意度达99.37%,排名全省第一——这些成绩让全市检察干警备受鼓舞,也更加坚定了前行的方向和目标。
在2021年3月的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上,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明确提出“一二三四五六”的工作思路。围绕这一思路,全体检察干警勇毅前行、精耕细作、奋力争先,39个集体、76名检察干警获市级以上表彰。
面对来之不易的成绩,王勇总结道:“我们的方向是对的,遵义市检察‘一二三四五六’高质量发展工作思路是对的。我们还需要一锤接着一锤敲,稳扎稳打往前闯,找准能适应的办法,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继续精耕细作、行稳致远。”
针对遵义市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短板,王勇一针见血:“我们虽处第一方阵,但不少指标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来不得半点‘放马南山’的麻痹和‘喘气歇脚’的懈怠!高质量发展对遵义检察机关来说尤为现实、极为必要,我们还存在许多与高质量履职相差很远的短板,比如检察业务薄弱环节较多,办案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质效不高,检察队伍专业素养还不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基层院行政检察监督能力普遍较弱,不能动、不系统是普遍现象,为民服务还存在差距等。”
2022年是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对此,遵义市检察机关如何补齐短板,争取获得进一步的高质量发展?在今年2月的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上,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明确提出:“持续抓实遵义检察‘一二三四五六’高质量发展工作思路,切实在服务中履职、在履职中服务,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在强基中提质、在提质中强基,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高质量发展的操作指南
如何理解遵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为检察长,王勇认为要深刻把握好“三对关系”,从更新理念上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即把握好服务大局与检察履职的关系,切实做到“在服务中履职,在履职中服务”;把握好检察办案与法律监督的关系,切实做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把握好基本基础与提质增效的关系,切实做到“在强基中提质,在提质中强基”。
(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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