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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检察院深入煤矿企业宣讲﹃八号检察建议﹄
   本报讯(桑本桂 记者 任莉)3月22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前往兴富煤矿开展服务指导和安全检查工作,宣讲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精神,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助推煤矿企业安全合规生产。
  兴义市检察院一行在驻矿员的引导下深入矿井,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实地查看井下工作环境,要求煤矿企业要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思想,要从安全生产环节过程入手,带着“显微镜”深入检查隐患,运用“放大镜”及时整改隐患,注重生产日常细节管理,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真正做到安全生产管理。
  实地检查后,兴义市检察院一行组织矿场负责人、驻矿员及部分生产人员召开座谈会,宣讲“八号检察建议”精神。座谈会上,检察干警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指出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抓早抓小苗头意识不强、措施不力、监督职责不清等突出问题,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以案释法。
  针对如何落实好“八号检察建议”,助推煤矿企业安全合规生产,兴义市检察院一行要求煤矿企业,要增强“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加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患于未然,有效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更新换代,努力提升安全生产软硬件水平。要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把考试考核关,提高从严人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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