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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法院为群众要回借款获感谢
  本报讯(艾琪煊 记者 罗翔)近日,遵义市的王某某终于拿到了三年前借出的借款,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向执行法官发信息表达了感激之情。
  据悉,王某某与庞某某一起在黔南州独山大学城工作,2019年9月至11月庞某某多次向王某某借款。后双方均离开独山,而庞某某所欠借款却一直未偿还。王某某不得已于2021年3月向独山县人民法院起诉,独山县人民法院判决庞某某偿还借款,判决生效后庞某某却一直逃避,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王某某于2021年10月向独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多次联系庞某某,但其仍未履行义务且拒绝到法院处理,也拒不告诉暂住地。后经多方查找,终于发现庞某某在遵义市某公司上班,独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前往执行,找到庞某某后,经告知其不履行还款所应承担的责任后,庞某某迫于法律的威严,及时将拖欠近三年的14500元执行款缴纳至法院账户。王某某收到执行款后,心情非常激动,向执行干警发送信息,表达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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