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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承诺“包过”考生落榜后要求退费获支持
   本报讯(王骁 记者 罗翔)很多公考、事业单位考试教育培训机构在推销面试培训班的时候会承诺“未被录用,全额退款”,但考生赵某的培训费就没那么轻易的退回来,近日,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2021年10月,赵某通过了某事业单位招考的笔试,进入面试阶段,赵某与某教育培训机构签订协议约定赵某支付培训费10320元,如赵某面试后最终未被录用,该培训机构退还全部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后,赵某参加了面试,但未通过。赵某便按合同约定向该教育培训机构提出退款申请,经过协商,双方签订了《分期退费协议书》,约定由培训机构分12期在12个月内等额退还所有培训费10320元。协议签订之后,该教育培训机构从第1期退款时就开始以各种理由拖延退款,无奈之下赵某将该培训机构诉至长顺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培训机构一次性足额退还所有培训费用。
  长顺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与该教育培训机构签订的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被告理应遵循诚信原则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赵某未能通过目标面试,协议约定的退费条件达成,同时某教育培训机构未按约定向赵某履行分期退费义务,已构成违约。最终,法院依法判令该培训机构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退还赵某全部培训费10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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