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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检察院
派驻贵阳市戒毒康复中心检察官办公室揭牌成立
  本报讯(记者 喻玉)日前,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派驻贵阳市戒毒康复中心检察官办公室在三江强制隔离戒毒所揭牌成立,标志着作为全省首家派驻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率先在全省开启了由法律监督机关进驻戒毒所监督指导戒毒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派驻检察官办公室的成立是全面强化行政检察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贵阳市检察机关和公安、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贵州省禁毒条例》的生动体现,更是检察机关和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在强制戒毒领域建立长期、全面、深度合作的标志。”在揭牌仪式上,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姜正权说道。
  多年来,三江强制隔离戒毒所承担着收治、管理和教育贵阳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重要职责。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执法工作,贵阳市检察机关进驻戒毒所,围绕诊断评估、变更戒毒措施、所外就医和日常执法行为等进行检察监督,可以有效防止执法不公、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问题发生。
  同时,驻所检察官能够全过程监督戒毒人员依法收治、教育矫治、医疗救治、诊断评估、康复训练、安全管理等工作环节,就地方便地解决戒毒人员相关诉求,维护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警察的执法权威,维护强戒场所的安全稳定。
  派驻检察官办公室的成立是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生动实践,是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工作理念的有力抓手,有助于建立“肩并肩、面对面”新型检警关系,实现双赢多赢的良好效果;有利于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联动协作,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提升办案质量,切实维护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对共同促进规范执法提供有力平台支撑有着重要意义。
  派驻检察官办公室成立后,贵阳市检察机关将竭尽所能、全力以赴,助推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高水平开展,高质量发展。
  立足检察职能,依法有序开展监督。贵阳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本着审慎谦抑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相结合原则,做到引导不干预、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守办案纪律与保密原则,确保监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坚持问题导向,务求监督实效。贵阳市检察机关将围绕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变更、执行”三个关键环节,对强制隔离戒毒执法常态化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监管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同时,还将通过受理控告、申诉、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备案审查等方式,把握监督重点,聚焦监督难点,覆盖监督盲点,务求监督实效,助推贵阳市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公正、文明运行。
  强化协作,积极打造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贵阳模式”。合作机制建立后,贵阳市检察机关将与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在工作中相互支持、通力配合,不断总结提炼、细化完善,积极探索好办法,创造好经验,切实深化工作效果。针对工作开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梳理上报,争取支持,商请更高层面协调推动解决,推进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打造出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的“贵阳模式”。
  禁毒工作是事关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贵阳市检察机关将以最饱满的精神状态,最优的人员配置,以“求极致”的精神全身心地投入到此项工作中去,在贵阳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与贵阳市公安局、司法局合力开创强制戒毒检察监督工作新局面,共同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贵阳、法治贵阳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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