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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晓慧委员:建议构建机动车驾驶人安全信用体系
本报讯(记者 李海钦)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汽车保有量、驾驶人以及交通违法数量持续增大。从欧美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看,建立驾驶人安全信用体系是利用经济杠杆和社会化管理驾驶人行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
全国政协委员潘晓慧认为,构建驾驶人安全信用体系,有利于提高我国驾驶人守法意识,建立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她在今年准备的关于构建机动车驾驶人安全信用体系的提案中建议:
研究制定驾驶人信用信息管理规定。研究纳入驾驶人信用信息库的信息种类,明确纳入驾驶人失信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明确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失信记录的公开时效,设立不同时效等级。
搭建驾驶人安全信用管理平台。根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将驾驶人安全信用体系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子模块,搭建驾驶人安全信用管理平台,用以储存、更新及查询驾驶人安全信用信息。推动驾驶人安全信用信息与保险、银行等行业信用系统的数据对接及共享,提高驾驶人安全信用体系的社会管理效力。同时开通驾驶人安全信用管理平台的互联网查询渠道,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进行查询使用。
推动驾驶人信用信息在社会层面的交互应用。推动驾驶人安全信用体系与银行信用体系交互,将驾驶人安全信用信息纳入银行信用信息库。驾驶人有严重交通违法失信记录的,将影响其办理银行贷款及利率调整等业务。完善驾驶人安全信用信息与保险费率影响机制。将驾驶人违法情况与机动车保险费率挂钩,利用保险费率的杠杆作用,形成有效的交通安全激励机制。推动驾驶人安全信用体系与职业驾驶人就业挂钩。授权公开驾驶人安全信用状况以帮助货运、营运等企业在用人环节加强排查,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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