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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以来48人因动车吸烟被处罚
贵铁警方提示乘客切勿将安全当儿戏
  本报讯(记者 左春林)自2014年《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在铁路部门和铁路公安机关的大力宣传下,高铁动车组全列禁止吸烟,已是社会共识。然而,仍有少数吸烟者漠视高铁动车安全管理规定,烟瘾难耐以身试法。近日,贵阳铁路公安处就查办了多起因动车吸烟被依法处罚的行政案件。
  2月20日8时许,31岁的旅客施某乘坐铜仁南至贵阳北G5399次列车运行到凯里南至贵阳北区间时,控制不住烟瘾,在听到列车禁烟安全警示宣传的情况下,还是躲到14号车厢厕所门边将烟点燃偷吸了两口,被列车工作人员当场发现,并在列车到达贵阳北站后将其移交贵阳北车站派出所处理。经民警查证,因及时发现,施某的行为未触发烟雾报警和导致列车降速。最终,铁路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依法给予施某行政罚款500元处罚,铁路部门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对其限制购票乘车180天。
  当日,贵阳东、铜仁南车站派出所也先后在接动车吸烟警情后,经查证依法分别给予了两名违法行为人各罚款500元的处罚,并限制购票乘车180天。而在2月17日,乘坐大理至重庆西G2842次列车旅客王某,在列车运行到昆明至安顺西区间时,同样因烟瘾难耐,不顾列车禁烟广播和禁烟标志,躲进6号车厢厕所吸烟,触发列车烟雾报警,导致列车降速运行,被列车乘警当场查获,并移交安顺西车站派出所处置。经查证,王某因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铁路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处罚,同时铁路部门对其限制购票乘车180天。
  据悉,自1月17日春运开始以来,贵铁警方已先后查办动车吸烟案件48起48人,根据是否触发烟雾报警,是否导致列车降速等不同情况,依法给予行政拘留22人,行政罚款26人。从已处罚的案例来看,动车吸烟违法人员,大部分是外出务工的“老烟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行为时间大多在列车运行超1个小时的长区间段,一些“老烟民”烟瘾难耐,虽明知动车严禁吸烟,也看到或听到安全警示宣传,仍心存侥幸或漠视可能导致的安全危害,躲进车厢厕所吸烟,引发列车烟雾报警,甚至造成列车降速,扰乱铁路正常运输秩序,最终受到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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