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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司法局“五强化”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本报讯 贵阳市修文县司法局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采取“五强化”举措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强化档案管理。修文县司法局按照上级下发的社区矫正档案目录清单,统一文书格式,规范工作台账,做到实时更新,定期查缺补漏。修文县司法局通过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强化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大到社区矫正方案的制定,小到与社区矫正对象的每一次谈话、走访、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奖惩等都记录在案,让档案成为反映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全过程的“活化石”。
  强化交流学习。修文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各基层司法所之间互相进行交流学习,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走访、教育学习、矫正档案规范化、调查评估等问题进行探讨、交流和学习。通过剖析问题根源、畅谈意见建议、分享工作经验、深入交流互动等方式,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明确的指导性意见,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良性发展。
  强化思想教育。该局大力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采取集中学习、观看法治教育片等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治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不断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同时,修文县司法局还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推广使用“学习强国”APP学习平台,要求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每月至少完成300积分以上的学习。
  强化定位监管。对社区矫正对象全面落实定位手机监管、微信定位监管、智慧矫正APP定位监管,要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定位监管比例达到100%。同时,修文县司法局还积极完善技防工程与人防工程的有机结合,建立“每日一巡查”“每周一考核”以及“一经发现、立即调查、立即上报、严肃处理”工作机制,强化定位监管实效。
  强化执法教育。修文县司法局在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执法过程中,强化执法教育,针对不同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及程度、性质等制定相应的执法教育文书,对超期三天提交病情复查报告并被给予两次训诫、一次警告处分的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下达《限期提交病情复查报告通知书》,要求限期内提交病情复查报告,否则将给予警告处分;对于被给予两次训诫、一次警告处分后再次违反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分别下达《社区矫正对象拟提请收监警告书》和《社区矫正对象拟提请收监告知书》,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法纪教育和思想教育,并不断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家属的监督教育意识。
  (贵阳市委政法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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