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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易燃易爆气体乘车 一女子被行拘
  本报讯(记者 喻玉)近日,一女子携带4瓶共计880克丁烷气体准备进入凯里市火车站乘车,被安检员发现,铁路警方以涉嫌非法携带危险物质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5日处罚。
  2月10日15时许,贵阳铁路公安处凯里车站派出所接车站安检称,查获一名旅客随身行李里携带有4瓶220克装的丁烷气瓶,准备进站乘车,请求民警前往处置。民警立即赶到安检口,依法扣押吴某携带的4瓶丁烷气瓶,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经查证,吴某于当日在凯里市的亲戚家中吃完午饭准备回施秉县,路过商场门口时,想起家里吃火锅用的卡式炉丁烷气瓶快没气了,便进商场购买了4瓶220克装的丁烷气瓶,准备带回家中煮火锅用。面对民警询问,吴某自称知道丁烷气体属于易燃危险物品,但没想到携带进站乘车,要受到处罚。因其行为已涉嫌非法携带危险物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铁路警方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5日处罚,同时收缴其携带的4瓶共计880克丁烷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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