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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检察院成功办理虚假诉讼案
本报讯(刘洁)近日,遵义赤水市检察院办理了该市首例虚假诉讼案件,依法对涉嫌虚假诉讼的王某甲、王某乙等7人提起公诉。
据悉,2015年至2020年间,王某甲与王某乙等直系亲属恶意串通,故意捏造债务关系以物抵债,后王某甲亲属刘某某又与李某某通谋,委托李某某担任王某乙的诉讼代理人,先后4次向贵州省遵义市某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王某甲、王某乙捏造虚假的借贷关系,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代位起诉袁某某。遵义市某县法院将袁某某40万元的债务判决给王某乙,致使陈某某丧失对该40万元的代位债权,严重妨害了司法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赤水市检察院依法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甲、王某乙等7人捏造虚假事实,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涉嫌虚假诉讼罪,赤水市检察院依法对王某甲等7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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