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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一起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
  本报讯(吴太宏)2月14日,遵义市凤冈县检察院依法提起的凤冈县文化旅游局怠于履行玛瑙山营盘遗址文物保护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在凤冈县法院开庭审理。该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责令被告依法全面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
  玛瑙山营盘遗址位于凤冈县城城北20公里的绥阳镇,2019年10月7日被国务院列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系凤冈县内唯一的全国重点保护文物单位。近年来,群众多次举报该遗址管理保护不当的问题。凤冈县检察院经过调查,发现玛瑙山营盘遗址的保护存在未及时划定上报保护规划、文物本体面临损害风险、“三防”设施不到位等问题。为推动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维护公共利益,凤冈县检察院经多次调查后于2021年3月18日依法向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发出了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期间,凤冈县检察机关通过多次派员回访和与文物主管工作人员实地走访调研、召开联席会议进行磋商等方式,督促被告依法履行职责,但截至目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然持续处于遭受侵害状态。为此,凤冈县检察院经省、遵义市检察院批准,于2021年9月10日向凤冈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凤冈县法院经审理后,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下一步,凤冈县检察院将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推动文物保护工作全面落地落实,助力乡村振兴,保护好历史文化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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