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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立案当日结 一次性化解矛盾纠纷
  本报讯(廖庭停)“我人生地不熟,一直很担心案件会久拖不决,没想到在立案的当天就把纠纷解决了!”日前,一重庆籍男子吴某赴黔东南州雷山县法院就一起借贷纠纷要求立案,该院法官迅速主持调解,最终原告吴某与被告杨某某自愿达成30000元还款协议。
  2月10日,重庆市江北区鲤鱼村村民吴某不远千里急匆匆从重庆赶到雷山县法院立案大厅,要求杨某某偿还借款45000元及利息4283元。审查过原告的起诉材料后,立案法官当即为原告办理了立案手续。立案法官感觉到原告急切盼望解决纠纷的心情,马上审查原告提供的相关证据,认为该案符合立案调解的条件,决定争取当日对该案件进行调解。立案法官当即拨通了被告杨某某的电话,简明扼要地说明案件情况,向其讲明立案调解和审理判决的利与弊,被告同意到庭接受调解。
  据了解,吴某与杨某某于2016年12月在网上认识后确定了恋爱关系,2017年3月同居。期间,吴某7次通过微信向杨某某转款共计45000元。2018年12月,吴某与杨某某因爱好、兴趣不一致发生争吵,导致最后分手。2019年5月6日,杨某某书写欠条一张给原告吴某,答应按期还款。后因杨某某逾期未还款,吴某于今年2月10日向雷山县法院起诉,要求偿还本金45000元及支付利息4283元。调解中,法官从人情、亲情出发,从法理、道理入手,本着好和好散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以上还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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