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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五个切入点”强力推进检察监督
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 加强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执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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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 加强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执行监督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工作,有效保证刑罚执行活动顺利进行,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采取三项举措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常态化监督,防止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被列为选民,违法参选等现象发生,切实维护刑事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查清源头、摸清底数。通过摸排,查清属于辖区派出所列管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来源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释放人员;一类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假释人员。同时,通过清理各监狱邮寄的法律文书,走访南明区社区矫正中心及辖区各派出所摸清辖区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底数并建立台账,为精准开展监督打好基础。
明确靶向、常态监督。该院聚焦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是否行使政治权利,以核查有无脱管、漏管及违法参选等重点环节,定期深入辖区派出所核查派出所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台账,责令其按时报到并报告动态,通过通信联络、信息核查、实地走访等方式掌握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遵守相关规定的情况。通过检查,发现执行机关存在监管不严,不及时向罪犯及其居住地基层组织宣布其犯罪事实、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执行期届满后,未及时宣告恢复政治权利等违法情况。
纠正问题、督促整改。该院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既纠正执行机关在日常监督管理中不及时向罪犯及其居住地基层组织宣布其犯罪事实、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未定期对被剥夺罪犯开展监管等违法情况,从源头上防止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在换届选举中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又纠正执行机关在执行期届满后,未及时宣告恢复政治权利的违法情况,从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政治权利,南明区检察院通过对辖区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的常态化监督,切实维护基层选举秩序,有效夯实基层政权基础。
(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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