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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检察院
以“五个切入点”强力推进检察监督
  本报讯(许金钟 记者 付先锐)近年来,贵阳市修文县检察院通过整合检察资源,对案件质量进行全程控制和科学评估,对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处理,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程序,通过内部监督提升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水平。
  以案件受理为切入点严把入口监督。修文县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通过案件统一受理,对案件进行程序性审查,重点审查是否属于本院管辖,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采取强制措施情况,以及对案件是否超期、法律文书是否齐备、案卷装订是否规范、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是否进行换押等内容进行审查。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登记录入,移交给业务部门办理。对于不属本院管辖或者审查起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不予受理,并要求移送单位将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或采取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再移送审查起诉。对案件材料不齐或装订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移送单位补齐材料或重新装订后再移送受理。2021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600件867人、民事监督案件68件、行政监督案件38件。
  以案件质量评查为切入点对办结案件进行监督。修文县检察院以《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为依据,制定印发《修文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案管部门主要从案件的事实认定、程序合法性、法律适用、法律文书格式、办案效果、风险评估、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逐案评查,重点评查职务犯罪案件、不捕、不诉、撤案、法院判无罪的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起诉后改变定性、改变量刑情节的案件,并撰写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对于评查中出现的问题,通知案件承办人员进行补正,补正不了的则由承办人员提出相关整改措施。2021年以来,案管办开展案件评查7次,共评查案件113件;对149件已判决一审公诉案件进行三书比对。
  以流程监控为切入点对在办案件进行监控。为进一步加强检察业务数据管理,保证检察业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安全,更好保障履职办案、科学决策与业务指导,修文县检察院根据《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办法》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修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办法》以增强同步监督质效。同步监督是案管监督的重要特点。由于直接掌握案件进展情况,使案管部门对案件办理的监督能够同步进行、全程监督,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降低办案风险,同步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具有事后监督无可比拟的优势。
  以上下级联动为切入点实现监督合力。该院加强建立上下级案管部门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共同履行内部监督职能。实行重大监督事项报告制度。案管部门在办案中发现的重大监督事项,同时报上级院案管部门。对统计工作中遇到的系统数据抓取不完整、数据延迟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向贵阳市检察院案管部门及系统运维反馈解决。同时将贵阳市检察院对统计工作提出的要求及时反馈给办案部门,做好指导工作。形成统计工作谋事“一盘棋”局面。大力开展数据分析研判工作。每月案管办将各条线核心业务数据在院务会议进行汇报,分析了各条线工作的优势及短板,并提出下一步的改进措施,为领导决策及业务指导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会议上,形成的共识及时形成研判成果报贵阳市检察院。强力推进专题分析研判工作。对近五年疑难、复杂、常发案件进行研判,形成专题分析报告报贵阳市检察院,以供上级院参考。撰写专题分析六篇,三篇被《法学教育》采用,一篇被《贵阳检察》采用,一篇被《贵州检察业务分析专刊》采用。
  以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为切入点实现对外监督。修文县检察院制定《修文县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办法》,依照权限对公安机关、监察委等办案机关移送的涉案财物进行登记、管理、移送,通过与办案部门、计划财物装备部门的分工配合,实现对办案过程中涉案财物的管理监督,有效发挥检察机关对其他办案机关在涉案财物处置方面的监督,保护相关人员的诉讼权利。涉案财物实行专员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规范化出入库,确保该项工作依法有序、流转顺畅高效、处置合法及时,在与公安机关、法院等刑事办案机关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了法律监督作用。2021年,该院共登记涉案财物入库116件、出库99件,没有发现查封、扣押、冻结等错误处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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