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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法院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本报讯(李本艳)1月8日,在黔南州福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福泉市法院代理院长刘国红向大会报告工作。
  报告指出,五年来,福泉市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福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五年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165件,审、执结25278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2%,受案数低于黔南州、全省增幅。
  五年来,该院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2020年度全省法院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文明单位”等荣誉。
  该院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筑牢革命的政治根基,始终确保红色的政治基因,始终严守纯洁的政治品格。紧扣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强化责任担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助力平安福泉建设;妥善处理民商案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助推诚信福泉建设。践行为民宗旨,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深化立案登记服务,深化便民利民服务,弘扬良好社会风尚,加强司法人文关怀。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落地生根,深化诉前委托鉴定工作试点,深化律师入驻调解工作试点。坚持从严治院,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院,坚持能力强院,坚持文化兴院,坚持从严治院。
  该院聚焦监督制约,着力打造阳光法院。强化外部监督,强化内部监督。五年来,共发出司法统计通报47次,司法公开通报29次,审限管理通报29次,审判质效通报21次,审务督查通报2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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