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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法院
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本报讯(田雨婷 记者 罗翔)1月7日,在黔南州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瓮安县法院代理院长周黔江代表瓮安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报告指出,过去五年,瓮安县法院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围绕中心、忠诚履职,圆满完成“十三五”时期各项工作任务,着力服务“十四五”开局,为瓮安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今后五年,瓮安县法院将持续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县委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紧扣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质量发展统揽法院各项工作,为瓮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坚定政治信仰、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充分彰显人民法院“政治机关”属性,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坚持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将各项工作纳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黔南州委、瓮安县委及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用生动的审判实践切实把“两个确立”转化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助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惩处各类违法犯罪,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推动平安瓮安建设。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定分止争职能,保障公民和平等市场主体依法享有民法典赋予的权利,彰显民法典“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功能;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弘扬正气,回应社会对朴素价值观的追求;持续改善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执行保障作用,强化强制措施的同时倡导文明执行、善意执行,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兑现合法权益,稳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共建社会诚信体系。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驱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向改革要生产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诉讼外做实加法,诉讼内做好减法,助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新格局。巩固两个“一站式”建设成果,拓展院、庭、站、点“四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推进法官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切实发挥村级诉讼联络点的纽带作用,打造“无讼村”,助推乡村振兴。大胆探索将辅助性事务、非审判核心事务向社会购买服务,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强化管理提质增效,努力突破困扰法院工作的“人案矛盾”瓶颈。
  探索智慧法院发展新方向,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动更加符合审判规律和适应改革要求的智慧法院建设,以无纸化办公办案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立足法院发展与司法为民相统一,在网上立案、网上缴退费、电子送达、证据交换、网上庭审等方面系统发力,实现信息技术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推动办公办案智能化、一体化、集约化,让智慧法院走得稳、走得远、走得好,全面提升新时代智慧法院建设水平,让智慧法院和司法改革成为法院工作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为保障瓮安县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
  强化过硬法院队伍建设,铸牢干警忠诚干净担当之魂。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全面从严主基调,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定力,自觉适应新常态。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做好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充分运用成果转化,放权不放任,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让司法审判权在制度的笼子里更加规范高效运行;强化严管的同时体现厚爱,激发干警干事创业激情,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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