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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
  本报讯(记者 谌晗)日前,《六盘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该《条例》的实施将对提升六盘水市文明行为,推动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据悉,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六盘水市人大立法部门紧密结合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实践,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条款充分吸纳了该市在创建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把长期困扰该市创建工作的短板弱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纳入其中加以解决,必将有效提升该市城市治理能力。
  据了解,《条例》于2021年11月26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1月10日起实施。《条例》共六章四十九条,包括总则、文明行为规范、不文明行为治理、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条例》的制定,是构建市民共同精神文明家园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有利于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有利于助推城市治理难点问题的解决,以法治手段引导文明行为,依法治理不文明行为。
  为营造落实《条例》的浓厚氛围,该市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实施《条例》的思想自觉,深刻认识《条例》的重大作用、保障功能、现实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的宣传实施上来,争做《条例》实施的宣传者、执行者、引领者、守护者和推动者。要抓好普法宣传,做到迅速扩大媒体宣传、迅速开展学习培训、迅速组织送法上门,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相关部门要压实法定职责,推动《条例》顺利实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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