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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检察院2021年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0.3万元
  本报讯(石灏)近日,黔南州罗甸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特殊的司法救助案件,并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在遭受车祸后重伤卧床,丧失了全部劳动力,高额的医疗费用更是让被害人本就贫寒的家庭雪上加霜,而被告人黄某某虽然受到了法律制裁,但无经济赔偿能力。检察机关控申部门,经过多方了解,被害人系退役军人,其妻子是残障人士,女儿们为高额的医疗费用已花光所有积蓄,控申干警随即向被害人普及司法救助政策,协助被害人整理救助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并积极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最终帮助被害人解决了燃眉之急。
  罗甸县检察院坚持以良好作风和实际行动践行“走在前、作表率”的工作要求,构建多渠道、多样化的司法救助模式,扶危救困,化解矛盾,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彻检察职能的全过程。2021年,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2件13人,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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