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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自治县检察院举行不起诉宣告教育仪式
    本报讯(汤浩)“谢谢检察官让我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1月11日,在黔南州三都自治县检察院举行的首次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教育仪式上,被不起诉人吴某某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被不起诉人吴某某因涉嫌盗窃罪,于2021年12月24日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案发后,吴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自愿认罪认罚,具有坦白情节,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社会危险性小,依法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宣告教育仪式上,检察官依法宣告对吴某某的不起诉决定,阐明其触犯的法律以及作出不起诉的依据和理由。案件侦查人员、被不起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分别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和教育,最后被不起诉人作了保证和承诺。
  下一步,该院将深入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理念,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教未成年人为出发点、着力点,积极履行帮扶教育、预防犯罪的检察职能,帮助迷途的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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