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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法院不断做细做实司法救助工作
  本报讯(陈英 记者 罗翔)“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新年伊始,黔南州贵定县法院执行局就收到了一面司法救助系列案申请人李某某、罗某某送来的锦旗。
  近年来,贵定县法院执行局秉持“纵然执行不能,亦知百姓冷暖,并为百姓谋利”的理念,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获得众多当事人的认可和感谢。
  据悉,李某某、罗某某等30人系贵定县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系依法登记从事宾馆、酒店、度假村、旅游景点的投资及管理服务等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李某某、罗某某等30人在该公司从事酒店服务工作,长期未领取报酬。后向贵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因对贵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不服,遂向贵定县法院起诉,贵定县法院审理后判令贵定县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李某某、罗某某等30人劳动报酬347799元。因该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书规定期限履行给付义务,李某某、罗某某等30人向贵定县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贵定县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未查到贵定县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贵定县法院依法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法定代表人进行限制高消费,终结执行程序。
  2021年9月份,贵定县法院在接到黔南州委政法委通知开展司法救助有关工作后,法院执行干警积极为生活困难且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群众排忧解难,结合个案当事人的家庭情况,第一时间引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法院提出执行司法救助申请。经过仔细审查,分别作出司法救助决定书报向黔南州委政法委协调资金为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为李某某、罗某某等30件案件的申请人申请到司法救助金共26万元,并于2021年12月22日下午在盘江镇派出所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司法救助金发放现场会集中发放。在此次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会上,贵定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向正荣表示,司法救助体现党委政府对困难群众的人文关怀,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是司法机关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希望通过当天司法救助金的发放把党委、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中,把司法的人文关怀体现在每一位当事人身上,让大家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法院干警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所做的不懈努力。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贵定县法院执行局在不断强化执行力度的同时,不断做细、做实、做优司法救助工作,真正做到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送温暖。今后,贵定县法院执行局将积极争取黔南州委政法委的支持,拓宽司法救助渠道,严格落实司法救助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效能,以实际行动实践司法为民,传递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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