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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花溪区
“1+1+N”诉源治理新模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桂花萱
  贵阳市花溪区严格按照中央、省委、贵阳市委关于诉源治理工作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司法引领、社会协同”原则,结合全省诉源治理工作现场观摩会和《贵阳贵安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方案》,探索建立“1+1+N”的诉源治理新模式(综治中心1套体系+民商事调解中心1个载体+N个渠道),切实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着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推动平安花溪建设迈上新台阶。
  健全一套工作体系,打造矛盾纠纷化解“中转站”。坚持“一口进、一口出”工作原则,紧紧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以花溪区综治中心为枢纽,收集网格员摸排,信访12345热线、人民法院、两区公安、行业部门、各乡(镇、街道)的矛盾纠纷,按照矛盾纠纷类型、矛盾纠纷化解难度进行登记立案、繁简分流、分流交办。同时,各行业部门成立社会组织,由社会组织成立对应领域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接收、调解、报送矛盾纠纷,由花溪区综治中心牵头,对正在化解的矛盾纠纷持续督促,已经稳控的矛盾纠纷定期跟踪,化解成功的矛盾纠纷收集归档,切实形成矛盾纠纷闭环管理,构建集预防、调处、稳控为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确保诉源治理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做实一个工作载体,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花溪区以筑和民商事调解中心作为诉源治理、诉调对接的平台载体,建立由律师、人民调解员、退休法官、专家学者、公证员等组成专兼结合的民商事案件调解专家库,建立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机制,将筑和民商事调解中心贯穿于调解、确认等诉调对接全过程,打造便捷快速的“线上+线下”双平台便民调解模式,同时,以筑和民商事调解中心和青岩法庭、石板法庭、孟关法庭、小河法庭作为资料整理点,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调解的矛盾纠纷按花溪区域划分报送,对所有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按标准进行整理,整理后报花溪区综治中心进行归档,逐步形成工作制度化、队伍专业化、调解规范化,覆盖全区的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
  强化工作保障,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落地生根”。压紧压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花溪区委政法委负责做好组织领导、统筹吹哨、部门报道,动员资源力量,解决具体问题;政法各部门和各行业部门、乡(镇、街道)抓具体、抓深入、抓落实;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落实守土有责、稳住纠纷、上下联动职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乡级综治中心主任做到矛盾清楚、人口清楚、职责清楚、情况明白、法律明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健全民商事案件调解中心案件补贴管理制度,由筑和民商事调解中心和4个法庭将矛盾纠纷案件资料整理完善后,花溪区法院按照500-1000元的补贴标准以诉前调解经费进行补贴,对于重点难点矛盾纠纷案件,由对应乡(镇、街道)在原有的标准基础上进行后续补贴。强化司法保障。建立健全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化解机制,由法院聘用筑和民商事调解中心和各行业部门调解委员会人员为“特邀调解员”,对调解成功的,进行司法确认,彻底杜绝调解成功后继续上诉的情况发生。
  加大案例宣传,增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原则,根据各行业领域矛盾纠纷突出问题的诉讼结果,分行业部门和起诉人两类宣传对象制作典型案例宣传资料,对行业部门以未依法行政败诉典型案例进行宣传,达到以案促改、引为镜鉴、守正初心的效果,切实加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对起诉人以起诉内容类似诉讼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引导起诉人开展诉前调解,有效减低群众诉讼成本,节省司法资源,降低万人成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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